宗地2009—20号地块申请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申请人应由企业法人申请,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;2、申请人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;3、申请人在国内已建成开业不少于2个大型商业中心,且每个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(需提供相应的房产证予以证明);4、申请人需具备五星级酒店开发经验,并在资格审查中提供相应五星级酒店的产权证和星级认证文件。
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:
申请人应在2009年6月27日至7月4日,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3:00至6:00,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证明、身份证(或护照)、竞买申请表、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(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7月4日下午5: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)等,提出竞买申请(报名地点: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,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),经出让人审核后,获得竞买资格。
挂牌时间及地点
挂牌交易期限为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7月6日(含休息日),竞买报价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3:00—6:00(其中2009年7月6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:00),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。
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:
宗地2009—18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,其余地块竞得人分三期(比例为40%、30%、30%)按以下三种缴交方式支付土地价款:
1、出让成交价低于1亿元(含1亿元)的项目360日内付清,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、210日、360日内支付。
2、出让成交价大于1亿元、少于5亿元(含5亿元)的项目540日内付清,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、300日和540日内支付。
3、出让成交价大于5亿元的项目720日内付清,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、390日和720日内支付。
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(人民币)的银行账户为:
户名全称:福州市国土资源局
开户银行: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或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
账 号:117050100100011778 35001610007052516982
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(美元)的银行账户为:
户名全称:福州市国土资源局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
账 号:810010579408091014
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,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。 |
| 联系电话:0591—83337003、83372954、833173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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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它事项 |
1、宗地2009-20号地块项目中建设的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大商业中心及全部酒店不得进行分割销售,需整体经营。竞买人应在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。
2、出让人承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,在受让人全部缴清地价款后完成拆迁,并向受让人提供土地。所提供的土地,场地基本平整,界址明确。 3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,包括征地补偿费、地上物(含人员 )的拆迁安置费用,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地段差价、契税、“三金”(土地储备金、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、农业土地开发金)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。
4、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、市、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(或增资、增项)及公司的营业执照,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。
5、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,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,以出让文件为准。
联系电话:0591—83337003、83372954、83317310
网 址:http:/www.fzgtzyj.gov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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